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多地试点探索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
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近期,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各地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改革实践,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这些探索既保障了农民权益,又促进了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产业融合发展。
在东部沿海地区,多个县市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通过完善产权制度、建立入市规则和收益分配机制,原先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得以盘活。部分村镇将入市收益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让农民直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中西部地区则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新模式。一些农业大县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权益评估等一站式服务。通过标准化流转程序,既保障了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据了解,多个试点地区的土地流转率显著提升,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宅基地改革方面,各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原则,探索宅基地退出和利用机制。一些地区对闲置宅基地进行整治,改建为公共活动空间、乡村旅游设施或农产品加工场所。既改善了村容村貌,又发展了乡村产业。
针对耕地保护,多地创新实施"田长制",建立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通过明确各级田长职责,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实现对耕地用途的全天候监测。这一制度有效遏制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
此外,不少地区还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农田整理、沟渠配套、道路修建等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一些项目还与发展乡村旅游相结合,打造田园综合体,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专家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既要鼓励基层创新,也要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各项试点探索为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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