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农业新规本月起施行 聚焦耕地保护与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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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与《农民售粮款兑付管理办法》本月起正式实施,为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提供制度保障。

2025年10月起,两部关乎耕地保护和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开始施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与《农民售粮款兑付管理办法》 分别从耕地保护和农民权益两个维度,为粮食安全构筑起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严守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升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由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颁布,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占用或改变用途。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过程中,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针对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办法要求原则上应当予以保留。对确需整治的零星破碎地块,应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补划,且总面积不减少。

明确禁止行为:筑牢农田保护防线

办法对永久基本农田上的禁止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种植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

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堆放固体废弃物,填埋垃圾,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这些规定旨在遏制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的以生态建设为名,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建立储备区制度:保障优质耕地来源

办法创新性地建立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下列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储备区: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与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的耕地等。

储备区内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前,不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为未来发展预留了弹性空间。

保障粮款兑付:维护售粮农民利益

与此同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的 《农民售粮款兑付管理办法》 也已正式实施,为农民售粮款兑付提供明确规范。

办法明确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农民售粮款兑付的主体责任,具备与其收购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针对政策性粮食收购,要求"一手钱、一手粮"当场办理兑付手续,一天内(24小时)完成兑付。如遇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规范兑付时限:区别政策与市场收购

办法对政策性粮食和市场化收购的兑付时限作出了差异化规定:

政策性粮食收购(含储备轮换用粮收购),要"一手钱、一手粮"当场办理兑付手续,一天内(24小时)完成兑付。

政策性粮食之外的粮食收购,原则上应当当场兑付售粮款。确有特殊情况的,征得售粮者同意后,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粮食收购企业委托收购的,委托方承担售粮款兑付的主要责任,不得以未收到第三方付款等为由拖欠售粮款。

强化监管服务:共建良好市场环境

两部规章均明确了监管职责和措施:

县级以上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和服务,指导和督促粮食收购者及时足额兑付售粮款。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发挥12325监管热线和地方相关举报渠道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对粮食收购者未按时限兑付或不足额兑付售粮款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企业和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随着这两部规章的实施,中国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粮食收购秩序将得到进一步健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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