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新修订种子管理条例 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已获通过,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从八个方面对农作物种子管理作出全面规定,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完善种业管理体系
新修订的条例共八章四十条,涵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品种选育与审定、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强化种子储备制度,保障育种科研用地需求,构建起更加完善的种业管理体系。
在种质资源保护方面,条例明确了重点保护对象和保护单位职责,同时规定依法推进种质资源开放利用,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共享。这些规定将有效提升广西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创新品种管理制度
针对广西特色农作物发展需求,条例创设了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外品种认定制度。这一创新举措将冬瓜、罗汉果、食用菌等具有地方特色但未列入国家登记目录的农作物纳入规范管理,填补了品种管理空白。
该制度将有效满足广西农业科研单位和种业企业的成果转化需求,激发育种创新活力,推动地方特色农作物品种的选育和推广。
加大产业发展扶持
条例专门设立"扶持措施"章节,从六个方面为种业发展提供系统性支持。在资金扶持方面,要求县级以上政府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示范推广等工作。
同时,条例还建立了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促进科研机构与企业的交流合作,并对从事基础性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定上给予支持。
在金融服务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为种业创新提供支持,推动保险机构开展种子生产保险,通过保费补贴等方式降低生产风险。此外,还规定加强南繁广西基地建设与管理,推动基地可持续发展。
该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广西农作物种子管理水平,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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