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畜禽新规 2025 年 7 月 1 日实施 多地典型案例为农业生产划 “红线”
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2025 年 7 月 1 日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这部经农业农村部 2025 年第 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规,统一了全国种畜禽生产经营的许可标准与监管流程,明确从遗传材料到商品代畜禽的全链条管理要求。而近期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多起典型案例,正为从业者提前敲响合规警钟,直观诠释法规背后的监管力度。
此次出台的《办法》实现多项关键突破:首次将所有种畜禽纳入统一许可管理体系,明确省级部门负责核发遗传材料及祖代以上种畜禽许可证,县级以上部门负责父母代及商品代许可;统一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推行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线上办理,并要求建立至少保存两年的生产经营档案,每年需按时填报存栏量、生产性能等关键数据。这些规定并非空泛要求,而是源于现实中暴露的监管痛点。
新疆昌吉州某养殖场曾因使用禁限用药物付出沉重代价。2024 年 8 月,当地农业农村局在监督抽查中,从其养殖的畜禽产品中检出禁用药成分,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无独有偶,海南省三亚市某养殖企业因违规使用同类型禁药,同样被追究法律责任。农业农村部门执法人员表示,这类药物残留直接危害人体健康,正是 2025 年新规重点防控的风险领域。
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在基层更为常见。2024 年 7 月,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某禽业户销售的禽产品被检出阿维菌素残留超标,最终受到行政处罚。江西省赣州市某畜禽合作社则因用药后未过安全间隔期即出栏销售,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这些案例所暴露的用药规范缺失问题,均被纳入新规的全流程监管框架。
更易被忽视的合规细节在案例中也得到体现。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某畜禽合作社因销售种畜禽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经责令改正仍未整改,被处以 300 元罚款。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某水产养殖户因收购种用水产品时未按要求留存合格证明,经催告不改后同样受罚。这与新规中 “强化档案追溯与信息报送” 的要求形成鲜明呼应。
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新规与典型案例的公布形成监管合力。目前各地已启动线上培训、田间宣讲等解读工作,届时将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 “源头可溯、全程可控”,让 “合法生产、合规经营” 成为畜禽种业从业者的共识,为种业振兴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筑牢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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