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激活乡村发展新动能 多元化模式促农增收见实效
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近年来,随着国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各地通过盘活闲置资源、创新经营模式,让土地要素在市场化配置中释放新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力。
“三块地”改革夯实制度基础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围绕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展开。在承包地方面,国家正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保持稳定。
宅基地改革在扎实做好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探索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住房。需要注意的是,政策明确规定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和宅基地,牢牢守住了改革底线。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也在有序推进,重点是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让农民更好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创新实践唤醒沉睡资产
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通过农村“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村民变股民,有效激活了乡村闲置资源。在金湖村的白羽肉鸡养殖基地项目中,村集体将1万余平方米闲置建设用地折股量化,作为股份入股项目。这种方式相比传统租赁,每年能为村集体带来至少6万元的增收。
面对镇内各村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古田镇创新推出 “飞地产业发展”机制,打破行政村界限,让产业基础较好的村与薄弱村结对发展。八甲村将40万元产业发展基金投入金湖村的白羽肉鸡项目,实现了资源共享。
多元模式拓宽增收路径
黄山市在工业用地方面推行“弹性年期出让+标准地改革”,根据项目类型科学设定出让年限:重点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按50年出让,其余项目原则上按弹性年期出让。这一举措显著降低了企业初始用地成本,提高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在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方面,各地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央财政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为小农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帮助解决“谁来种地”问题。
权益保障筑牢改革根基
土地改革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始终被放在首位。重庆市在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时,明确规定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江苏省在批复建设用地时强调,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随着各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成效正逐步显现。古田镇建立的“抽肥补瘦”二次分配机制,将财政投入项目收益的30%分配给保障基金,用于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有效促进了共同富裕。
通过鼓励村民自愿入股产业,并创新所有权、收益权分配机制,古田镇金湖村211名村民全部入股白羽肉鸡养殖项目,筹集资金70余万元,从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和受益者。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正不断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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