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新规即将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菜篮子”上锁
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从2026年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蔬菜、水果、养殖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将全面推行一项新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在销售相关产品时,必须按规定开具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这项被业内视为“农产品身份证”的制度正式落地,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迈入全链条、可追溯的精细化新阶段。

核心内容:谁开具、开什么、怎么开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对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主体、内容和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主要的责任主体,必须在农产品产地按照生产批次开具合格证,并做好记录,相关记录需至少保存六个月。开具的依据可以是自身严格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也可以是对该批次产品的检测结果。对于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收购后如果进行混装或分装再销售,也必须根据新的质量控制或检测结果,重新开具合格证。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对广大的农户采取了鼓励和支持的柔性政策,不作强制性要求,但鼓励其参照执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将提供技术指导和便捷开具服务。
一张合格的“承诺达标合格证”,需要清晰载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日期、承诺主体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最重要的是必须包含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的明确“承诺事项”及“承诺依据”。开具方式灵活多样,既可采用信息化手段线上操作,也可通过印刷或手工填写完成。
政策背景:筑牢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并非孤立出台,而是我国持续完善农业法规体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关键一环。它作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核心配套规章,旨在将法律中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操作、可监督的具体措施。
这一制度的直接目的是夯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推动形成生产者自觉开具、收购者查验收取、市场销售者准入把关的良性机制。其长远意义在于,通过合格证这一载体,有效贯通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两个关键环节,实现质量安全信息的无损传递,从而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控能力和治理水平。
从更广阔的视野看,合格证制度是嵌入我国日益缜密的农业法规网络中的重要节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为基础,覆盖了从《农药管理条例》对农业投入品的严格管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种业创新的激励与保护,再到农业农村部多达数十项的部门规章构成的执法监管体系,共同构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法治基石。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正是这张保护网在终端消费产品上的集中体现。
地方实践与未来展望
新规实施在即,一些地方已开始前瞻性部署。例如,福建省泉州市明确,将推动水产养殖企业通过追溯App平台同步填报追溯信息和开具合格证,实现“一品一码”与合格证的并联管理。同时,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批发市场、商超等落实合格证查验制度,力求做到“逢进必检”。
专家指出,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全面推行,不仅是对生产端和流通端的约束,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有力保障。未来,随着制度的深入实施和消费者“看证购物”习惯的养成,一张小小的合格证,有望成为提振消费信心、实现优质优价、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增添一把可靠的“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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