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馆违约踢群引争议 预付消费需坚守契约底线

频道: 日期: 浏览:49

“办了不限次数的瑜伽季卡,只因天天去上课,就被踢出群、取消约课资格?”近日,一起这样的预付消费纠纷引发广泛热议,再次提醒市场主体:契约精神不是可有可无的道德选择,而是市场经济的立身之本,任何商家都不能肆意违背。

QQ20260514-101314.jpg

据悉,涉事消费者花费1880元办理瑜伽季卡时,商家明确承诺3个月内可不限次数上课,凭借这一“高性价比”承诺吸引了消费者预付费用。但当消费者连续上课20多天后,却遭到教练当众质问,随后被移出交流群,约课资格也被强行取消,商家单方面违背了双方达成的服务协议。

这起案例清晰地展现了部分商家契约精神的缺失。公平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商家以明确承诺吸引消费者预付费用,就应承担履约责任,无论消费者使用服务的频率如何,都不能单方面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办卡时承诺不限次,消费中却无端设限,无疑是对消费者的欺骗,也是对市场规则的漠视。

预付式消费的初衷,是为了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互利共赢。商家通过预付费快速回笼资金、降低经营成本,消费者则以更优惠的价格获得持续服务。但部分商家却曲解了这种模式,将其当作套路消费者的工具,赌消费者维权成本高、违约成本低,肆意违背承诺,最终只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

经查,该涉事瑜伽馆自2024年起就多次因退费纠纷被投诉,且有其他消费者反映,商家存在办卡后刻意刁难、逼迫消费者放弃服务的行为。对此,监管部门需主动作为,加大排查和查处力度,对恶意违约、套路经营的行为零容忍,守护预付消费市场的公平与秩序。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 版权侵权联系电话:400-1191-838

关键词: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备案号: 沪ICP备2025142744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沪零字第P11747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24)2439-1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24070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6160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191-838 举报邮箱:dai@yidongjuece.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总机:010-57279123

版权所有 © 2025 中国县域数字网 www.xianyushuzi.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