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新借口拖延薪资支付 相关案例揭示隐形欠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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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近期,一些用人单位以缺乏法律依据的理由拖延支付员工工资及加班费的现象受到关注。相关案例显示,部分企业以“停工即停薪”、“员工违纪无加班费”或通过分包转移清偿责任等说法为由,变相克扣劳动者报酬。对此,司法机关在判决中明确否定了此类主张,重申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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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当前,在治理欠薪力度持续加大的背景下,公开故意欠薪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但各种以“合理”为包装的隐形欠薪方式仍时有发生。例如,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购物卡等实物替代部分工资、将薪酬与不合理的绩效考核挂钩等。这些做法实质上是欠薪的新表现形式,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仍存在规避法律、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意图。

有效治理欠薪需多部门协同发力。近年来,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到工会常态化推动治理欠薪工作的部署,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治理重点不仅在于事后追讨,更需强化日常监督与预防。通过劳动监察、“法治体检”、部门联动等机制,及早发现并纠正用工不规范行为,从源头压缩变相欠薪的空间。

当前正值治理欠薪冬季行动期间,各方应尤其关注建筑等重点行业,同时也不容忽视其他领域以新借口出现的欠薪变异形态。只有持续筑牢制度堤坝,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才能切实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既是保障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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