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婴案细节曝光,主犯曾小孩庭审叫嚣:凭什么判我死刑!
“我没参与”“我没分钱”“我记不清了”“凭什么判我死刑”……在“泰安入室抢婴案”庭审现场,主犯曾小孩矢口否认罪行。另一名被告人袁永贵,是被抢孩子姜家的同村邻居。被抢孩子的父亲回忆:“袁永贵去地里干活,平时路过我家门口,我爸就让他喝口水,聊会天。”“袁永贵在法庭上装聋卖傻,我叫了你30多年叔啊,没想到是你把我的孩子抢走了。”
2006年12月4日1时许,曾小孩、吕光东、王绪勇3人翻墙进入泰安肥城市的姜玉金家,曾小孩、王绪勇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玉金夫妇,吕光东进入卧室内将姜甲儒(被害人,时年8月龄)强行抱走,后交给刘某强、苏某娥夫妇,收取现金28600元。前不久,这一案件二审宣判,维持原判。曾小孩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光东、王绪勇被判无期徒刑;告知上述3人姜家有小孩的袁永贵被判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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