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滥用AI生成内容恶意引流 法院判定属不正当竞争

频道: 日期: 浏览:2280

领导决策网报道  一家科技公司因利用人工智能工具批量生成上万篇“测评文章”,并在内容中嵌入自身产品链接,近日被江苏省无锡市新吴人民法院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QQ20251120-104810.jpg

据了解,原告A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小企业管理软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旗下多款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而被告B公司经营范围涉及软件开发与销售,为提升推广效果,搭建了一套“AI测评文章生产线”。

B公司以“进销存”为词根,批量生成包含A公司名称的长尾关键词作为文章标题,例如“A公司进销存软件怎么样”等,再交由AI工具自动生成对应内容。这些文章表面看似对A公司产品的客观介绍,实际却在文中穿插“丰富模板、开箱即用”等宣传语,并嵌入指向B公司自家官网的链接。

经查,B公司以此方式生成数万篇文章,不仅针对A公司,还涉及行业内多家经营者。A公司发现后提起诉讼,指出该行为导致潜在客户在检索自家产品时被导向B公司网站,造成交易机会流失。

法院审理认为,B公司发布的AI生成内容并未体现其真实使用体验与观点,实质是利用同行关键词进行引流推广。该行为不仅损害了A公司及其他同业者的商业利益,还造成信息污染,增加消费者获取有效信息的成本,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负面影响。

最终,法院认定B公司的行为违反诚信原则与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A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 版权侵权联系电话:400-1191-838

关键词: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备案号: 沪ICP备2025142744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沪零字第P11747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24)2439-1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24070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6160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191-838 举报邮箱:dai@yidongjuece.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总机:010-57279123

版权所有 © 2025 中国县域数字网 www.xianyushuzi.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