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治建设再添新章:一批涉农法规集中修改 着力夯实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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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近日,农业领域的法治建设迎来一系列重要更新。农业农村部公布了一批部门规章的修改决定,旨在通过制度优化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与此同时,旨在系统性强化耕地保护的专门法律草案也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农业核心资源的保护将步入更高层级的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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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药管理:强化安全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并重

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包括《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在内的10部规章进行了修改,并废止了2部。此次修改的一大重点是规范农药全链条管理,回应行业关切。

在强化监管方面,新规为互联网农药经营戴上了“紧箍咒”。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经营农药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完成备案,且限制使用农药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同时,法规禁止农药原药(母药)委托生产,并严厉打击以委托加工为名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的行为。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也显著加大。

另一方面,新规也体现了优化服务、利企便民的思路。例如,农药登记申请资料若存在轻微瑕疵,允许申请人补正,且补正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审批未通过的产品再次申请时,可按规定使用之前已提交的部分资料,减少了企业的重复工作。这些举措旨在为守法的农药企业创造更优良的营商环境。

筑牢“耕基”:首部耕地保护专门法律草案亮相

在农业生产资料管理日益完善的同时,对农业命脉——耕地的保护也即将迎来更强大的法律武器。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这部法律草案的核心是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理念。它不仅系统集成了现有法律中关于严守耕地红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要求,更致力于填补制度空白,构建系统完备的保护体系。草案明确实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党政同责,全面压实地方责任。

法规清理与制度创新协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据法规制定部门解读,此次集中修改规章,是为了解决相关规定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实际不相适应、不同规定之间不协调等问题,旨在增强规章的实效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除了农药管理,修改内容还涉及衔接《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强化渔业执法、优化远洋渔业和种业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分析人士指出,从微观上规范一瓶农药的生产经营,到宏观上立法守护亿亩耕地,近期农业领域密集的法治动态,体现了“立改废释纂”并举的系统性思维。通过及时清理过时规章、堵住管理漏洞、优化审批服务,并为基础性资源保护进行顶层立法设计,正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构筑更加坚固可靠的制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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