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新规“开药方”:限制新药品种、严管网购、强化审查
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近日,农业农村部出台的一系列新规,正在为农业领域的核心投入品——农药,开启一轮深刻调整。这些被称为“2025年第3号部令”的核心修改,正围绕“优化供给、强化监督、压实责任”三个方向,为整个农药产业设定新的发展轨道。

主线一:“退” —— 通过品种精简,推动产业升级
新规对农药产品开发的“内卷”现象亮出明确信号。今后,单一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农药产品,含量梯度原则上将限定在三个以内。这意味着一味靠变换含量而缺乏实质性创新的“微创新”产品将难以面世。
更引人注目的是对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数量设限。新规要求,除草剂、种子处理剂等混配制剂中,有效成分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种。这一规定旨在引导研发力量聚焦于开发更为高效、科学的配方,避免因盲目添加成分导致不必要的环境风险或抗药性问题。
中国农业大学相关专家解读认为,此举旨在从供给侧进行结构性改革,压缩低效、同质化产品空间,鼓励农药企业将资源更多投入到能真正解决绿色植保难题的原创性研发中去。
主线二:“管” —— 互联网经营戴上“紧箍咒”,监管走向全链条
随着电商兴起,网络逐渐成为农药销售的重要渠道。新规对线上经营划出了更清晰的红线。最核心的一点是:限制使用农药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高风险农药,将不得通过互联网进行经营。这堵住了部分高毒、高风险农药线上随意流通的可能。
同时,新规要求线上经营者必须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其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全部信息或链接标识。这一“持证亮牌”的要求,便于消费者识别卖家资质,也方便监管部门进行线上巡查,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农业农村部已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了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旨在清理整顿线上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和守法经营者权益。
主线三:“严” —— 审评、委托与追责全面从严
为保障农药登记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新规引入了更严格的审查与验证机制。农业农村部在审批过程中,如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试验数据需要核实,有权组织开展独立的验证试验。这为技术审评增添了“质检关”。
针对行业内存在的委托加工乱象,新规明确划定了禁止行为。例如,农药原药(母药)被明令禁止进行委托生产。同时,法规特别强调,严禁以委托加工、分装为名,行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之实。这将有助于打击“挂靠”和非法分装等灰色地带。
此外,处罚力度也显著提升。对于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农药登记的行为,不仅会撤销登记证,还将面临5万至10万元罚款,且相关申请人三年内将无法再提交新的登记申请。
行业影响:从“数量增长”迈向“质量安全”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套组合拳将加速农药行业的洗牌与整合。大型合规企业凭借完善的研发体系和质量管理能力,将在新规下获得更有利的竞争地位。而一些规模小、技术弱、依赖仿制或打“擦边球”的企业,生存空间将被大幅压缩。
“新规的核心导向非常清晰,就是推动行业回归本质——聚焦于产品本身的效能、安全与环保属性。”一位资深农药行业分析师表示,“未来的竞争,将不再是登记证数量的比拼,而是技术创新和综合服务能力的较量。”
值得注意的是,农药领域的法规强化并非孤立行动。当前,从保障粮食安全的《粮食安全保障法》及地方条例实施,到聚焦小农户服务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我国正通过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的协同发力,从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到产后服务等多个维度,系统性构筑现代农业的安全与效率屏障。此次农药新规的出台,正是其中关键的一环,标志着农业领域全链条、精细化监管时代的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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