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领域一批新规落地实施,推动产业规范化与可持续发展

频道: 日期: 浏览:534

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近期,农业农村部及相关部门集中发布并实施了一批涉及农药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方面的法规与规范。这些新规旨在强化农业产业链的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9.jpg

农药管理新规:强化登记审查与可持续发展

农业农村部修订的《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4部规章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对农药登记和生产经营提出了更精细化的要求:

严格限制有效成分种类: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两种,除草剂和种子处理剂不超过三种,避免过度复配导致的环境风险。

完善登记审查流程:申请资料存在轻微瑕疵时,审批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审查中必要时还会启动试验数据验证程序。

加强周期评价与责任追溯:对登记满15年的农药品种开展周期性评价,重点考察抗药性、作物安全性及生态影响;农药登记证持有人需及时报告产品安全性变化及使用事故。

此外,新规明确禁止以委托加工为名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并建立农药管理信息平台,定期公开登记证核发与变更信息,提升行业透明度。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实现全国统一审查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已于2025年10月28日起实施。该规范填补了长期以来全国统一审查标准的空白,主要特点包括:

分类明确许可条件:针对家畜遗传材料、祖代以上种畜禽、父母代种畜禽和商品代仔畜雏禽4类生产经营行为,分别设定了生产群规模、设施设备及技术人员等具体要求。

统一规模标准与许可证样式:明确了种公畜站和种畜禽养殖场的生产群规模标准,解决了各地许可证样式不统一的问题。

推行全程网办:申请者可通过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实现许可申请、受理、审查与核发的“一网通办”。

该规范通过标准化管理,为培育优质种源、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趋严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确立了“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的保护原则。新规重点包括:

严格限制非农化: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或堆放固体废弃物;确需优化的布局调整需在县域内统筹补划。

建立储备区与质量建设机制:县级以上政府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并优先将高标准农田纳入其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退化耕地治理等质量建设措施。

优化调整情形规范化:允许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特定情形下对布局进行正向优化,但需逐级报备并更新国家级数据库。

多部规章同步调整,衔接上位法与产业需求

农业农村部近期还对《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10部规章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废止2部已被替代的旧规。例如:

简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程序:取消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县级初审环节,改由省级部门直接核发许可证。

强化流域生态保护:根据长江保护法和黄河保护法,修订《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与《渔业行政处罚规定》,加大对违规投放外来物种及非法捕捞的处罚力度。

这些调整一方面与《种子法》《行政复议法》等上位法衔接,另一方面聚焦行业突出问题,推动农业管理向精准化、高效化转变。

结语

从农药管控到种源规范,从耕地保护到产业监督,此次集中出台与修订的农业法规进一步织密了行业管理的制度网络。通过强化全程监管、推行标准统一、鼓励技术创新,这些措施将为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 版权侵权联系电话:400-1191-838

关键词: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备案号: 沪ICP备2025142744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沪零字第P11747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24)2439-1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24070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6160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191-838 举报邮箱:dai@yidongjuece.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总机:010-57279123

版权所有 © 2025 中国县域数字网 www.xianyushuzi.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