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提前下达 2026 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062 亿元
财政部于 11 月 21 日提前下达 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062 亿元,支持地方政府提前谋划乡村振兴工作,确保政策连续性和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这笔巨额资金将重点投向产业发展、就业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等乡村振兴关键领域,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资金分配亮点:
覆盖全国 31 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西部地区获得倾斜支持,贵州、云南、四川分别获得 88.5 亿元、105.3 亿元和 87.2 亿元
西藏、青海等少数民族地区获得特殊照顾,分别获得 55.5 亿元和 28 亿元
粮食主产区获得重点支持,河南、山东分别获得 41.9 亿元和 50.1 亿元
财政部表示,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确保各地能够早安排、早部署、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将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优先保障产业就业项目,同时兼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配套措施:
要求地方政府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强化绩效评价,将资金使用情况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探索 "产业 + 就业 + 集体经济" 融合发展模式
这一提前下达资金的举措,是财政部门落实 "三农" 工作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为 2026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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