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新探索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
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深秋时节,浙江省德清县仙潭村的闲置农房悄然变身精品民宿,吸引了众多游客入住。“通过宅基地改革,家里老屋租给专业团队运营,每年能增收5万元,村里环境也变美了!”村民王大姐笑着说。
仙潭村的改变,源于当地推进的“三块地”改革试验。近年来,我国多地围绕农村土地制度展开创新探索,通过盘活闲置资源、引入市场化机制,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三块地”改革:资源变资产
在德清县,除了宅基地改革,还探索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标准地”改革。在洛舍镇东衡村,曾经的废弃矿坑上建起了产业众创园,村集体通过土地入市获得发展资金,村民每年享受分红。而下渚湖街道上杨村通过“标准地”改革,引进产村融合项目,带动本地就业。
这些实践,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从“两权分离”(所有权、承包权)向“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深化。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经历了三次重大飞跃: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耕者有其田”、改革开放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新时代的“三权分置”改革,不断适应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因地制宜:地方实践各具特色
类似的土地改革探索也在其他地区落地生根。在湖北省公安县义星村,面对“七零后不种田、八零后不下地”的难题,村里创新推出“三块田”模式,将土地分为口粮田、养老田和流转田,既保障村民基本需求,又促进规模化经营。
“改革不能‘一刀切’,”当地干部介绍,“我们根据村民意愿分类推进,愿意种田的保留口粮田,想流转的统一发包,解决了‘谁来种田’的难题”。
改革红利:农民增收与农业升级的双赢
土地改革不仅让农民增收,也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德清县通过“宅富通”数字化平台,实现宅基地流转全程透明管理;公安县义星村通过土地集并,引进专业合作社,粮食亩产提高20%以上。
据统计,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取得显著成效——粮食产量从1949年的1.13亿吨增至2018年的6.58亿吨,人均粮食占有量从208.9公斤提高到443公斤。
启示与展望:改革仍在路上
专家表示,土地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基层智慧。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教授张廷银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于“根据生产力发展要求,适时调整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不能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制度和规定”。
未来,随着土地确权登记、流转服务体系的完善,土地改革将继续释放红利,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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