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困境儿童保障新举措 拓展全方位支持体系
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浙江省民政厅等十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若干举措》,该文件聚焦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与安全权益,计划自2026年2月10日起实施。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新规明确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后,若在全日制院校就读可继续享受保障至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时将一次性获得六个月基本生活费。参加高考复读者,第一年亦可享受生活费支持。此外,政策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儿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并取消户籍与居住地申请限制,允许在急难发生地提供临时救助,紧急情况下可先行救助。
针对孤独症儿童,浙江省将加强关爱体系建设,系统提升早筛诊断、早期康复、融合托育与教育水平,探索推广“医—康—教”一体化综合康复模式。
医疗保障部分,将落实流动儿童持居住证在常住地参保,加强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并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等群体给予参保资助。在医疗救助上,将对困境儿童实施倾斜,孤儿及特困供养儿童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
住房支持方面,将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提供公租房或租赁补贴。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成年后若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可依申请优先获得公租房保障。
政策还鼓励拓展服务内容,从物质帮扶延伸至精神关爱与权益维护,通过开展助餐、课后托管、心理辅导等服务,并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照护、康复等多元化服务,探索普惠收费机制。同时,将加强基层未保工作站等功能,促进资源均衡分布与服务可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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