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别只靠信任 一份规范合同能避免很多纠纷
月嫂干了7天就离职,雇主该不该给钱?乌鲁木齐这起家政纠纷给出了清晰答案。

王女士为照顾新生儿聘请月嫂,约定服务45天,费用1.8万元。月嫂李阿姨中途离岗,要求支付7天工资,雇主则以服务存在瑕疵、违反约定为由拒绝。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合同真实有效,月嫂提前离开构成违约,但已提供的服务应获得报酬。综合考量双方过错与实际损失,法院判决雇主支付1500元。
承办法官指出,家政服务依赖信任,但更需要合同约束。服务内容、期限、薪酬、违约责任等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防止职责混淆、口说无凭。同时,双方应依法履约、理性维权,共同构建和谐的家政服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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