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规制度再优化 多部规章修改废止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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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近日,农业农村领域迎来一系列法规制度调整,多部规章的修改和废止工作正有序推进。这些变化旨在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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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清理有序推进,增强协调性与可操作性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近期对部分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10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2部规章予以废止。这一举措是为了贯彻落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一步增强部门规章的实效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此次规章清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与上位法做好衔接,修改了4部规章;二是围绕促进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修改了6部规章;三是为确保相关规定协调性,废止了2部规章。

农药管理更规范,审批服务再优化

在农药管理领域,新规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一方面规范农药登记申请和代理,要求申请人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申请相关工作。另一方面强化委托加工管理,明确原药(母药)不得委托生产,禁止以委托加工、分装为名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

同时,审批服务也得到进一步优化。新规增加了轻微瑕疵可以补正的情形,减少登记资料重复提交,并简化了相关证件换发程序。这些变化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

种业管理更严格,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在种业管理方面,新公布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首次在全国层面对许可审查工作提出统一要求。该规范明确了种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统一了生产经营分类条件、现场评审内容和许可证样式。

对于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新规加强了品种差异性审查,要求申请品种登记时提交DNA指纹检测报告,从源头上防止"仿种子"问题。

耕地保护更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不可逾越

在耕地保护方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办法还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过程中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同时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等行为。

强农惠农政策持续发力,多领域获得财政支持

与此同时,2025年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也已公布,涵盖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九个方面。这些政策将继续支持农业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政策将继续在13个牧区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资金通过"一卡通"等方式发放给农牧民。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也将延续,中央财政继续为种植、养殖、森林三大类16个大宗农产品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这些法规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标志着我国农业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将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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