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规迎新变,电子证照与绿色生产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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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近期,农业领域迎来多项法规与标准更新,涉及电子证照推广、地方污染防治、种子质量监管及农田管护机制等方面。这些变化旨在提升行政效率、强化生态保护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农业从业者提供了新的指引。

一、全国性电子证照推行

农业农村部宣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渔业捕捞许可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等6种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便捷性提升:申请人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随时查看、下载电子证照,社会公众也可扫描二维码实时核验真伪。

减负目标:凡通过电子证照可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全面覆盖:2026年1月1日起,上述证照将全面停止发放纸质版,全面实现电子化管理。

二、地方性法规完善

广东阳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阳江市发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核心要求:

明确禁养区禁止养殖,限养区实行总量控制,不得新建或扩建养殖场。

要求养殖场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推广粪肥还田、沼气利用等资源化利用方式。

对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行为严格禁止,并建立溯源追责机制。

河南:首部粮食安全条例

《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已通过审议,将于2025年12月1日施行,为该省首部粮食安全地方性法规。

全链条管理:内容覆盖粮食生产、储备、流通、产业发展、应急调控等10章65条,突出河南作为主产区的责任特色。

三、种子标签与质量国标更新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示,新版《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及禾谷类、油料类种子质量标准已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标签规范化:要求同时标注生产年月、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需明确发芽率等指标,时长限定为8-12个月。

种植分类标注:例如玉米种子须明确标注“单粒播种”或“非单粒播种”,确保使用方式清晰。

区域一致性: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必须与审定公告一致,不可随意增减。

四、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深化

江苏省印发《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明确构建“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受益者参与”的五级责任体系。

权责细化:要求工程竣工后及时移交并登记权属,明确管护主体。

资金保障:建立管护经费长效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并将管护成效纳入考核。

总结与展望

近期农业领域的一系列新规,集中体现了数字化、生态化与标准化的监管趋势:

电子证照的推广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助力农业政务服务现代化。

地方性法规如阳江污染防治条例与河南粮食安全条例,则针对区域性挑战强化制度约束。

种子标签国标与农田管护办法,从生产源头到基础设施维护,为农业质量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这些变化要求农业从业者及时关注政策动态,主动调整生产与经营方式,以更好地适应行业监管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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