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规新政密集出台,夯实粮食安全制度基础
近期,多部农业领域重要法规政策陆续出台和实施,内容涵盖耕地保护、种业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标志着我国农业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为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新规实施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占用或改变用途,明确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过程中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新规要求原则上予以保留,对确需进行集中连片整治的零星破碎地块,应当优先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补划,且总面积不减少。
种业管理规章进一步优化
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10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2部规章予以废止。此次修订取消了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申请需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的规定,改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直接核发许可证。
修订还加强了品种差异性审查,规定已具备DNA指纹检测技术行业标准的作物,申请品种登记时应当提交DNA指纹检测报告,符合位点差异的方可登记,从源头上防止“仿种子”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强化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业农村部近期到包头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抽检覆盖蔬菜主产区,聚焦集中上市的蔬菜,抽样过程采取随机抽样方式。
同时,各地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漳州市龙海区近期就处理了一起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件,当事人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稳步推进
农业农村部发布第947号公告,宣布华皖763D等96个转基因玉米品种、交育1号GS等2个转基因大豆品种,已经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定通过。这表明我国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农药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农药管理制度进行了多项优化。新规要求农药登记申请人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申请工作,委托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同时明确禁止原药(母药)委托生产,禁止以委托加工、分装为名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对互联网经营农药行为,要求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向发证机关备案,并在网页公示许可证照和产品标签等信息。
这一系列新规的实施和完善,将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各环节,加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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