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农业新规 聚焦质量安全与产业升级
中国县域数字网报道 近期,浙江、河南、吉林等地相继出台或实施多项农业领域新规,内容涵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保障、特色产业促进等方面,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浙江更新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浙江省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进行了重要修订,新规已于2025年5月30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规定强化了对规模农产品生产者的管理要求,明确其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对从业人员进行知识培训。
规定要求,规模农产品生产者销售农产品时应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对于未按规定开具合格证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罚则。
河南通过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明确提出完善粮食储备运营管理机制,规定承储省级粮食储备的企业应当剥离商业性经营业务,市、县级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储备业务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离。
在粮食生产保障方面,条例要求通过建设和提质改造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并建立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相关指标在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
四平立法促进玉米主食化产业
吉林省四平市制定的《四平玉米主食化产业促进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不分章,共21条,围绕玉米种植、食品生产销售和产业支持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旨在推动四平玉米主食化产业走出符合市场规律、适合当地市情的发展路径,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供法治支撑,进一步擦亮"中国优质玉米之都"这张城市名片。
六部门推动农事服务体系建设
此外,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探索建设一批布局科学、运营规范、服务优质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
意见强调要突出服务带动小农户,补齐经营性服务短板弱项,重点建设单个服务主体做不了、做不好的关键环节基础设施,促进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
这一系列新规和指导意见的密集出台,标志着我国农业领域法制化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为保障粮食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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